总访问量:61982021年06月03日次
今日访问量:61982021年06月03日次
日均访问量:6198次
有关《教职工考勤办法》补充规定
资讯来源:人事处 发布时间:2016-05-04 点击数量:21
一、有关产假的补充规定
现依据我校《教职工考勤办法》及最近有关文件精神,现对我校考勤办法作如下补充:东海学院教职工男方陪产假时间为女方预产期前后10天(不得在女方其它怀孕阶段使用);女教工预产期前2个半月,如有情况,经领导批准只得享受产前假(不得以病假替代);如需申请哺乳假,需要提供医院有关婴儿或产妇的医疗证明,经本人申请,院、系、部门申报,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方有效。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停薪留职的,也要本人申请、部门申报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方有效。
二、有关事假处理的几点补充意见
1、审批权限
(1)请3天以内(含3天),由院、系、部门领导审批;
(2)连续请3天以上至7天(含7天),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批;
(3)连续请7天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。
2、薪酬处理
(1)7天以内凡经程序获准的事假,以该类人员职级工资最低档除以21.75天计算。辅导员、没有行政职务的教师均按一般科员标准处理。
因此,我校事假扣款标准现调整为:
中层干部 3900÷21.75=179元/天 (副处职级工资第一档)
一般科员 3500÷21.75=160元/天 (科员职级工资第一档)
技术工人(维修、司机) 2250÷21.75=103元/天(维修工基本工资第一档)
工 人 2230÷21.75=102元/天 (工人档)
(2)7天以上经程序获准的事假,第8天开始作无薪处理(即职级工资、岗贴全部扣除)
三、确有特殊情况者,按特事特办原则,院、系、部门需提出申请,如何处理最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。


最新推荐新闻
- 深化绩效考核 引领教育创新——我校召开...
- 关于刘舒叶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公示
- 喜报 我校教师获第五届上海市高校青年...
- 2024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梯...
- 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拟入选人员...
- 关于开展2024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...
- 关于202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...
- 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民匠计划”项目校内...
- 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民师计划”项目校内...
- 关于李庆华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公...
-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张瑾等同志岗...
- 关于郑梅青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公...
- 关于2024年申报校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...
- 关于2024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...